各县(市、区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济宁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太白湖新区建设局,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,机关有关科室,局属有关单位,市直建筑施工企业:现将《济宁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19年5月29日